<<风起下篇>> 换招牌不是件小事

换招牌不是件小事

朝阳市人大政协“两会”开过以后,各个单位部门行动最快的事儿,就是换招牌。

以前叫“朝阳地区”,自然各单位各部门的招牌是朝阳地区某某单位某某部门。现在不同了,都要改换名称,改成朝阳市某某单位某某部门。别说这只是改一个字,这一个字可要付出不少代价。全市有多少单位、多少部门?这些单位部门下属又有多少单位多少部门?改了市,就要名正言顺,换个招牌。人们不喜欢过去那个带点乡里味道的“地区”的叫法,叫个“市”,多气派多潮流!用朝阳人的话说,那叫“洋气”。于是大家一窝蜂地换招牌。过去用木头做招牌的,趁机改成铜牌或是合金的,锃亮锃亮的,那才叫洋气呢。

那些做招牌生意的文化公司一时生意火爆起来,日夜加班忙个不停,订货的电话不停地在响。

就在这生意火爆刚开头的时候,朝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一个工作文件。这个文件以极快的速度传达到了每一个单位和部门。

文件很简单,就一件事,各个单位和部门更换招牌,必须到市政府办公室登记注册,按照规定的尺码、型号与材质,让指定的文化公司制作。

收到文件的人没有一个不诧异的。他们都吃惊地说:“市政府是不是没有事做了,怎么连换个招牌大小都要直接掌控?”

也有人说:“市场经济搞了这么些年,难道招牌制作要实行计划经济?”

但人们细看这个文件,所谓统一的理由写得十分明白,就是要维护市容形象,要整齐划一,为下一年度争取评上“文明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这个文件一出来,马上又出台了市编办、人事局、民政局联合下发的文件,各个单位换刻印鉴公章,必须按照规定的尺码型号材质制作,到指定的某某公司制作。其理由也很充分,就是为了“统一防伪”,保证政令畅通,使骗子无法得逞。

既然是政府发的文件,各个单位部门不得不遵照执行。这个统一可苦了那些抢先赶时髦换招牌的单位和部门的工作人员。已经做过了牌子的,得重新制作。已经签订合同付了定金的,得毁约赔偿。那些原本打算赚点小钱的文化公司,断了财路,气不打一处来。骂街的、吵架的、上网发帖子的,层出不穷。

恰好这个时候,丁刚强到省城清溪市开会,这些状况他是不可能看到的。但网络这个东西,是没有地域限制的。丁大书记又有每天上网浏览的习惯,那些刻薄的帖子和微博微信自然会进入他的视野。再说,市委办公室编印的《舆情简报》,每天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书记阅读,这招牌、印鉴的事因为跟帖的人太多,就被列入网络信息的首位,成了朝阳市一时的大事情。

最引起丁刚强注意的,是网络里披露,指定制作招牌和印鉴的是同一个文化公司。有知情人披露,这个文化公司是市政府某某负责人太太旗下的。更有细心的人计算,这次更换招牌和印鉴,市区加上县乡,总营业额是好几千万元。除去成本税金,利润在千万以上。

丁刚强觉得这个事情不能漠视,舆情这么集中反映一个问题,不能不引重视。他想要新任的纪委书记去调查,但转念按一想,同级去查这个事情,纪委是搞不出什么名堂来的。还是先做点私下的调查再说。

他于是给柳如是打了一个电话,请她问问自己的学校,是怎么做招牌的,最好把价格、材质等等细节都弄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