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起上篇>> 被冤屈的花鼓剧院院长

被冤屈的花鼓剧院院长

还是八零年代后期,花鼓剧院的院长钱政英被推荐做省文化工作先进代表。那时候推行“对话”,尊重民意,凡涉及代表一类的事情,一定要张榜公布,听听群众意见。此事在机关内部公示后结束的第二天,《江东日报》已经公布了钱政英的名字。但突然平地起风雷,厅值班室接到一个电话,自称是检察院打来,当然谁也无法去核实。那时候电话“来电显示”还没有普及,接电话的人无法弄清楚来电话的人的真实身份。他们对打电话的人自我介绍身份是坚信不疑的,谁也不会怀疑,谁也不会多事去核实一番。

来电话的人说:“请你们记录。”按照规矩,值班室是要记录电话内容,一是备查,二是要有依据向单位负责人汇报 。接电话的人习以为常,如实地在记录本上记录,以便传达或督察。

来电话的人说:“请你们党组通知花鼓剧院院长钱政英明天上午九时到省检察院某处接受问话。”接电话的人问是什么事情,来电话的人说是审查经济问题,别的不用多问,来了就知道了。并嘱咐要厅纪检组派一位同志陪同。

就这么简单几句,对方的电话就挂了。

记录人如此记录,然后按规定将记录纸送请办公室主任签字、交厅长签字。

花鼓剧院改建剧院,确实多花了不少钱两,建成后超过预算一半,系统内部告状的不是一次两次。如今省级党报已经公布了先进代表名单,突然检察院来查,不是让人骑虎难下吗?既然检察院已经立案,文化厅必须有个态度。厅长立马召集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取消钱政英的代表资格,并责成办公室主任出具公函,要求《江东日报》公布取消代表资格。

《江东日报》的编辑觉得代表名单已经公布,怎么说取消就取消?这不是儿戏吗?但要求取消的是一级党组织,他们的意见不得不尊重,因为这个代表代表的是他们党组所领导的一个系统。编辑是个脑袋瓜子很好使的角色,于是想了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不让读者觉着代表的产生太儿戏了。

第二天,《江东日报》上出现一则《启事》,称日前公布省花鼓剧院钱政英的先进文化工作者代表名字有误,特向读者致歉云云。

第二天上午,新闻文化厅纪检组的负责人带着院长大人到检察院报到。检察官们一头雾水,方知是有人搞了恶作剧。冒用检察院的名义可不是一件小事,于是动用技术手段侦查。那时候技术没有后来那么先进,只能查出是有人用街边电话亭的电话打的,其他就没有招了,无从查起。报纸不可能再一次更正启事,说某某的资格仍然有效。可怜的院长白白地丢掉了代表身份,一气之下,愤然出走广东,改行做音乐创作人,后来居然弄了一首流行歌曲,发了一笔大财。

丁刚强当时进机关不久,对花鼓剧院院长蒙冤的细节并不知道,也没有心思去打听。日子久了,自然会有人和他说起这个惊动整个文化系统的大事。据说这事与郑步前有关。原因很简单,文化革命期间,钱政英在厅机关工作时,与郑步前属于不同的两派。两派对立时,互相查老底,院长大人还做过郑步前专案组的组长。